| 更新时间:2025-05-30 17:26:02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厅〈四川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5〕 15号)要求,现将达州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布。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优米做任务app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重新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达州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2025)
优米做任务app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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