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03执恢320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58784号、达国用(2011)第10281号 | 柏晓江 | 住宅 | 511721100001GB02000F00010222 | 达县南外镇七里沟村一组(银都天寓综合楼)A栋1-27-6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