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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市级市场监管局应对教育市场服务性收费统筹管理 信件类别
内容 达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国家和省上对教育服务市场收费管理都有明文规定,今年七月四川教育、发改、财政、市场四部门颁布的教育收费十条禁令,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和赞助费。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贵局是对教育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监管。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收取费用。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代收费不得获取中间差价。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目前特别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亟待规范,它不但国家免除税收,财政还给予公办学校一样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如天价校服费、文娱服装费、运动服费、出游活动费。封闭管理的民办学校小卖部和伙食费定价过高,还有补课费、资料费等应该据实核算。假如一个学生多收一百元,一万学生就多收一百万。一个学生一年在学校消费三四万,按照15%的利润,请问五千学生、一万学生利润是多少?这哪里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啊!这比好多企业利润都大都稳定,民生艰难啊!还不包括收择校费,群众意见大,盼望贵局予以规范。 民办学校和课外培训机构破坏教育市场秩序,虚假宣传,欺诈招生,买卖生源应该处罚。 开学前文件告知,开学后重点检查。谢谢!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 感谢你关注、监督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根据你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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