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你在“局长信箱”中关于“投诉财迷老火锅店广告欺骗消费者行为后,相关部门处理结果并未与我明确沟通就受理完成”的留言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核查有关情况,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你投诉的达州市通川区财迷烧菜老火锅店,证照齐全,店门处有一明显广告牌,上注明“每周四会员日,特价菜不享受其他折扣优惠”。
二、处理情况
“12315”平台,在接到你的投诉后,立即将诉求交办至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塔坨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当事人双方属于消费纠纷,火车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电话沟通经营者无法满足你的所有诉求,并表示愿意和你再次沟通,工作人员将上述情况向你反馈,你表示接受;1月12日,工作人员再次跟你联系,确认经营者已按你的诉求,将周四特价菜的差额部分退还给你。
感谢你关注、监督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