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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猪肉产品 信件类别 投诉
内容 1我们的货(由工厂省外调回,然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再有本厂开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是否为合法产品。 2您们单位的对投入市场的产品标准,是否和达州地区,或者四川成都,乃至整个四川一致。因为(公司发往四川其他地区的产品,当地都没有发生异议)。 3,我感觉本地市场的执法部门,一直有一股特殊的力量,在为本地屠厂提供政治保护,为其他经营者设置政治障碍,从而实现经济暴利。 主要是动物卫生监督所都说了分销只要检疫票写了分销属于合格产品。我们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他们一直脱 说在商讨 天天如此.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我局收到信件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了解,投诉人梅松外调猪肉未点对点入冻库就中途分销。依据《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猪肉产品调运政策调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防应指办(2019)90号文要求,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生猪产品只能“点对点”调入目的地冻库,中途不能分销;到达目的地冻库后,接收方需在24小时内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由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跨省调入的猪肉产品及手续进行检查,并对每批次猪肉产品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抽检,检查费用由接收方承担。对检查阴性产品方可上市销售;对检查阳性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费用由接收方承担,无害化处理产品不给予补偿。相关信息报当地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投诉人梅松外调猪肉未入冻库就中途分销的行为与上述文件要求明显不符。大竹局要求其暂停调运销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存在地方保护打压外地商户的行为。 二、根据上述情况大竹局工作人员当场以向投诉人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并说明了目前非洲猪瘟防控的严峻形势,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省、市、县对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执行,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维护商家合法权益。 办理单位: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凯,电话13882846789 承办人: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股廖似友(0818-6221218)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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