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解决无需特定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的市场主体及创业初期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的难题,达州市制定了《达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办法(试行)》制定后,全市共成立了5家托管企业,为集群市场主体提供托管服务。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具备无需特定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或创业初期暂不具备经营场所的条件,您可以选择当地托管企业进行住所(经营场所)托管,申请登记为集群市场主体。您被托管的住所(经营场所),主要是用于法律文书送达、通信地址联络,以及确定集群市场主体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请向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18-3091156。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