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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来自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达二中)的一名高三学生,我和同学在网上QQ群里见到罗浮广场拿火烧肉招收兼职的信息,便拨打了上面的联系电话,我们像店里说的每周周末放假两天都能来,她们后面也同意了的,后面她给我们说她们公司规定凡是在她们店里工作的都有7天试用期,我们从9月19日到10月9日,共在店里工作了5天,(9月19日,9月20日,10月3日,10月4日,10月5日)以上工作时间都是我们的假期时间,国庆假期我们只有5天,由于从我们9月20日做完后才得知后面每周要补课,国庆假期回家与家人过了中秋节,10月2日便回到学校,10月3日便开始上班至10月5日,工作期间我们工作认真负责,没有任何逃避,罢工,以及态度不好的现象,现在拿火烧肉店长趁我们上学了,给我们说国庆期间她们店里正需要我们我们因为学业不能到达,公司考虑不再录用,未通过实习期,于是我问了其它店里给我一起兼职的同事,他们告知我们凡是来到店里做兼职的等要到7天试用期时,店里便会告知你试用期未通过,将你们辞退,对于这个试用期我们几位同学像有关问题咨询了法律律师,律师告知我们兼职根本就没有试用期,这是店里的一个套路,以试用期为由来欺骗我们这些学生。对于以上问题,我像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们提出投诉,愿领导调派相关人员到罗浮拿火烧肉店进行考察及追究。谢谢! 投诉人:舒坪,何俊宏,郑黎明,王东东,唐鹏程 时间:2020年10月9日 |